当前位置: 首页单位

安徽新华学院

  • 安徽新华学院

安徽新华学院地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坐落于合肥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大蜀山森林公园南麓,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安徽省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

学院由安徽新华集团于2000年投资创办,并鲜明地提出了“新华教育,兴教报国”的办学宗旨。2005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跻身于当时全国25所民办本科高校之列。12月,安徽新华学院党委正式成立,成为安徽省内个成立党委的民办高校。2008年12月,学院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成为安徽省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

学院以“集团投资,专家治校”为方略,以“教育为民,育人为本,服务社会”为办学理念。在十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坚持“立德、立业、立人”的育人理念,艰苦创业,百折不挠,经历跨越式发展的历程,现已成为一所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综合条件优良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2万人,设有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子通信工程学院、土木与工业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动漫学院、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十个二级学院,开设以工科教育为主,涵盖理、经、管、文等学科的58个本、专科专业,形成了以普通本科教育、普通专科教育和中外合作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学校还先后成立了高教研究所、国学研究院、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

培养的人才,需要的教师。安徽新华学院依托科教名城合肥高校林立、人才密集的优势和民办学校灵活的用人机制,学院建立起一支实力雄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近年来,学院不断创新就业推荐模式,毕业生就业形势一直保持良好态势,2009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毕业生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较高,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学院先后四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被安徽省政府授予“2008-2009年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经省教育厅推荐,国家教育部审查,学院作为安徽省一所,也是全国民办高校一所获评“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当前,新华学院全体师生发扬“厚德、求真、博学、创新”的校训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务实,开拓进取,正为争创全国民办本科高校,实现学院“上层次、上水平、创特色、争”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安徽新华学院各省市录取分数线(安徽→理科)

年份平均录取人数录取批次2013------4284082684第三批20124324814492322第三批20114405134521892第三批20103725034261956批20104775314851812第三批2009498577504785第三批

安徽新华学院各省市录取分数线(安徽→文科)

年份平均录取人数录取批次2013------4994841390第三批20125135405281288第三批20114935114991157第三批20104425334841075批2010517533523809第三批2009488506491594第三批录取规则安徽新华学院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学校办学理念先进,育人环境优美,管理科学规范,师资队伍精干,学生全面发展,教育成果显著,社会声誉良好。安徽新华学院,经过多年的磨砺,学校已拥有一支思想先进、业务水平过硬、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师资力量雄厚,教师整体结构合理,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录取规则及要求:1、我院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考生各种政策加分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制,对进档我院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龋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对录取到我院的考生,我院将根据招生录取原则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届时我院将于考生及时联系。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4、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 友情提示
此页是生活办事服务信息。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
  •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安徽新华学院
网页版本: 手机版
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
所在地: 安徽/合肥市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其他机构)
  • 单位地图
  • 手机访问
微信或支付宝扫一下,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推荐信息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