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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光荣院

  •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光荣院

大连市光荣院是大连地区的敬养孤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和烈军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庄河市城郊4公里。

大连市光荣院始建于1958年10月,原名为“庄河县烈属敬老院”,于1985年3月改为“大连市光荣院”。其人员编制和财务管理均归属大连市民政局,党务工作由庄河市民政局管理。

建院47年来先后收养孤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和烈军属500余名。到2005年底,在院老人208人,其中烈属11人,荣复军人184人,其他自费养老人员13人。工作人员48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1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服务科、膳食科、医务科5个科室。 大连市光荣院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绿化面积8600多平方米。现有楼房3栋,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固定资产1150万元,床位210张。

为了给革命老人创造一个幽雅、舒适、温馨、幸福的养老环境,大连市政府及大连市民政局投资近千万元,完成基础设施项目100多个,配套设施一应俱全,限度地满足老人多元化需求:多功能综合服务大楼,有大餐厅、小餐厅、开会礼堂、图书室、荣誉室、台球室、娱乐室、洗浴室、健身房和洗衣房等设施;老人住宅大楼,室内有实木床、大衣柜、遥控彩电、沙发等高档设施;室外白墙红瓦、绿树掩映,清秀琉璃的长廊,与亭台互映相衬,碧水映人的池塘,令人心旷神怡,幽雅密静的环境,犹如世外桃源。 在院休养的208名老人中年龄95岁,小年达古稀,平均年龄79岁,其中生活上基本能自理的91人,占43.7%;生活能半自理的69人,占33.2%;完全不能自理的48人,占23%。

多年来,大连市光荣院的各项工作获得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光荣院、全国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辽宁省民政系统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窗口行业规范服务竞赛优胜单位、甲级卫生模范单位、绿化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大连市双拥模范单位、庄河市先进党支部、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光荣院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兴达街道后炮台村委999号,联系人李桂华院长,用爱心、诚心、贴心、耐心、精心、细心和孝心让每一位入住老人享受的关怀和照顾是我们的经营理念;让老人满意、让子女放心、被社会是我们的承诺;爱老院全体员工本着一切为了老人的指导思想,竭诚为老人营造一个环境优美、氛围和谐、健康愉悦、幸福温馨的理想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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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光荣院
网页版本: 手机版
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兴达街道后炮台村委999号
单位电话: 0411-89813441
所在地: 辽宁/大连市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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