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网址

厦门市规划局

  • 厦门市规划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规划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

职责调整:
(一)取消有关法定图则的职责。

(二)将村镇建设规划审批的职责划给各区政府负责。

(三)增加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的职责。

(四)增加城市规划项目的招商与推介职责。

(五)加强城乡景观和建筑风貌的编制与保护,加强城市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的编制和实施。

(六)加强规划信息化管理与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实施。

(七)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八)加强综合交通规划和交通政策研究。

(九)加强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加强城市地下工程和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参与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负责与城市联盟的衔接工作。

(三)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有关规划审查报批、已批准规划的报备工作;负责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负责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的衔接;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交通系统的规划编制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负责组织编制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方案;负责城市雕塑设置的审批;负责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统筹指导全市用地功能布局和分期实施;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参与制定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负责城市规划项目的招商与推介工作;负责制定地块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

(六)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七)负责审核镇、村庄规划。

(八)负责组织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纠正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负责对违法建设影响规划的程度进行定性,配合综合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九)负责推进城乡规划技术进步与信息化建设;负责规划管理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规划宣传、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十)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十一)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指导城乡规划行业相关社团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地下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的规划管理;会同组织编制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和城市地下管网综合规划,指导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
邮编:361012
联系电话:0592-2024287(办公室)、2044753(信息中心)
邮箱:[email protected]

  • 友情提示
此页是<厦门市规划局>的介绍页面,并非官方站点,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
  • 网址资料
网址名称: 厦门市规划局
网址栏目: 网址简介 网址链接
网址链接: www.xmgh.gov.cn
收录查询: [百度收录] [360收录] [搜狗收录] [必应收录] [谷歌收录]
网页版本: 手机版
本页链接: https://www.e-fa.cn/shop/wangqnwzjdf02/
  • 手机访问
微信或支付宝扫一下,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推荐信息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