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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100号)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发〔2010〕3号)文件精神,设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依据国家关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修订意见,及时修订调减州级投资核准目录,提高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国家、省、州规划内、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州政府审批、核准、备案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县市政府审批、核准、备案,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2、将工业行业管理的有关职责划给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规定和行业标准的拟订。
3、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职责。
(三)加强对州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四)加强对能源问题的研究,拟订全州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落实。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州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州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州全口径。

通信地址:中国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街223号 

邮政编码:445000

电话号码:0718-8222091  

网站信箱:web#ESF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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